微信扫一扫
关于举办2024年临泉县
职工钓鱼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开区、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及钓鱼爱好者:
为加快“体育强县”和“健康临泉”建设,推进全民快乐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群众健身,定于2024年5月19日举办临泉县职工钓鱼比赛,现将比赛规程下给你们,望相关单位及个人积极准备,精心组织,按时报名参赛。
快乐健身 全民参与
主办单位:健康临泉全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临泉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临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临泉县总工会
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泉县工商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临泉县钓鱼协会
冠名单位:安徽同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临泉县瑞鑫商贸黄鹤楼酒业
2024年5月19日 上午8:30-12:30
8:10所有参赛运动员到柳集柳家花园(临泉县总工会职工户外活动基地)集合
8:10-8:20 运动员抽签确定区号
8:30开幕式(运动员按照抽签区域集合)
8:40-9:00运动员开饵、调漂,准备比赛。9:00-12:00 比赛,同时运动员摸奖。
10:20进行调位调换(调换方式:东西区同号对调;南北区同号对调)
12:00-12:20 称重,统计成绩。
12:30闭幕颁奖。
1.比赛地点:柳集柳家花园(临泉县总工会职工户外活动基地),参赛选手比赛当天自行前往。
2.参赛人员:
(一)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单项体育协会会员及广大钓鱼爱好者,凡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限:仅限临泉籍钓鱼爱好者参赛,严禁冒名顶替和异地交流参赛,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责任)。
(二)限报120人,额满为止。
3.比赛项目:
户外休闲垂钓塘,仅限手钓竿5.4米,鲫鱼为有效成绩鱼。
竞赛办法及名次录取
(一)比赛采用分区赛。
一个钓池,分4个区,东西南北四个区。
(二)名次录取。
1、4个区先按照钓手钓鱼总重量进行区域排名,分别排出本区一到五名。
2、4个区的第一名(4个),再根据钓手钓鱼总重量进行排名,为本次比赛的总排名一到四名。
3、4个区的第二名(4个),再根据钓手钓鱼总重量进行
排名,为本次比赛的总排名五到八名。
4、4个区的第三名(4个),再根据钓手钓鱼总重量进行
排名,为本次比赛的总排名九到十二名。
5、4个区的第四名(4个),再根据钓手钓鱼总重量进行
排名,为本次比赛的总排名十三到十六名。
6、4个区的第五名(4个),再根据钓手钓鱼总重量进行
排名,为本次比赛的总排名十七到二十名。
规则及处罚
(一)规则:
1.参赛选手按现场抽签顺序对号入场。
2.钓位确定后,不得自行调换、串位,如因意外情况影响比赛可报告裁判员予以调整。
3.比赛中不得自行离开钓位,如确需离开,须经裁判员许可。
4.钓具自备,规格钓竿长5.4米,比赛期间每人只许用一支手竿钓鱼,不准用海竿、矶杆和抛杆,钓线自行调整,饵料自选(蚯蚓、红虫、小药及对生态环境有害饵料禁用)。
5.不得用串钩、爆炸钩,只准用单钓或双钓。
6.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为准。
7.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经他人帮助获取的鱼或合伙把鱼放在一起的,均不计成绩并取消比赛资格。
8.文明垂钓,不得有意锚鱼、挂鱼、不准打窝、不准使用失手绳。
9.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
10.钓位一旦确定,不再调换。
11.与比赛无关的人员,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退出比赛场地。
12.参赛选手报名交费后,不准退赛弃赛和他人顶替参赛,如果经他人举报或者裁判员发现冒名顶替的,将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立即清退离开赛场,并处罚原报名参赛运动员2年内不准参加临泉县职工钓鱼比赛。
13.比赛规定时间内,参赛运动员不能离开钓位和临时让他人替钓,否则视为该运动员中途退赛,取消比赛资格。
14.钓手使用主线不得超过竿长60厘米,浮漂不得使用超长浮漂,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二)处罚:
1.所有参赛选手违反上述规则规定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2.不服从大会安排,扰乱赛场秩序,将取消比赛资格。
奖励办法
获得前20名的运动员,组委会将颁发奖金、证书及奖品,具体如下:
第一名:奖金6000元+奖杯+黄鹤楼酒1979陈香一坛(价值5888元)。
第二名:奖金3000元+奖杯+黄鹤楼酒美好大坛两坛(价值3960元)。
第三名:奖金1000元+奖杯+黄鹤楼酒美好大坛一坛(价值1980元)。
第四名:奖金800元+证书+升级版一搂一箱(价值752元)。
第五名:奖金600元+证书+升级版一搂一箱(价值752元)。
第六名:奖金500元+证书+升级版一搂一箱(价值752元)。
第七名:奖金400元+证书+升级版一搂一箱(价值752元)。
第八名:奖金300元+证书+升级版一搂一箱(价值752元)。
第九名至二十名:奖金200元+证书+升级版一搂2瓶。
赛事服务费及报名
(一)赛事服务费每人200元,由临泉县钓鱼协会代收,并为每位运动员发钓鱼帽1顶,防晒衣1件,提供比赛区域内饮水。参赛钓手比赛当天必须着统一发放的帽子、防晒衣。
(二)其它交通、食宿费运动员自理。
(三)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四)报名联系人:王华超 电 话:13956708135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6:00,以实际报名交费为准。不接受口头、微信及电话报名,不预留名额。
(五)参赛要求:参赛钓手须本人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持复印件到临泉县钓鱼协会签定安全协议后方可缴费报名。(不得代替他人或冒名顶替报名)。
(六)报名处:临泉县钓鱼协会
地址:临泉五中(原实验中学北校)向东50米路北---华超鱼具城。
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举报者需实名制;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计量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现场视频、证人证词等证明材料)及申诉费6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免责声明
1、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
2、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
3、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并提供参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定书面安全责任书,方可报名参赛。
其他事宜
(一)本次比赛饵料自备。饵料规定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和添加剂;
2、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
3、参赛选手钓得有效鱼(鲫鱼),经裁判员称重后可以放回垂钓中心水域,也可以带走。
(二)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四、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